职务: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党支部委员
社会职务:
乾进律师团队轮值负责人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工
执业证号:14419201610922508
执业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
教育背景: 2006年深圳大学本科毕业
执业经历: 2015入职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至今
工作经历: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2006 年—2012 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2-2013);
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2013 -2014 )
专业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14419201610922508),广东省司法厅于2016年2月颁发
梁仲宁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系,党员,系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乾进律师团队负责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2006年—2013年期间,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后调任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3年5月—2014年4月,转任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从事政府部门的法律事务工作。
2014年至今,从事律师业务,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执业期间办理的案件类型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涉黑涉恶、贩卖毒品等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案件。18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专长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
经办成效案例节选
一、行贿、受贿案。
“行贿受贿案件一起查”成为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从监察法及相关条例出台,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方法及思路也随之发生变化,要进行有效辩护需要更深厚的功力。
1、“叶某”行贿司法人员案。“叶某”经营多家资产公司,期间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在运营不良资产业务中行贿多位司法人员,按照指控处十年以上刑罚,一审也如此判决。律师敢于“踩雷区”,对多位关键证人取证,获取证言及大量书证,力证本案为单位行贿而非个人行贿。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长达四年的诉讼,法院综合考量本案证据及法律变更,被告人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六年六个月,实现刑期“腰斩”。
2、“陈某”行贿案。“陈某”为某市科技公司董事长,有从军经历,在经营过程中向一副厅级干部行贿400余万。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罪名认定,“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在量刑上差异巨大。律师介入后,从行贿决议的形成,到行贿款的来源,再到利益的归属等,全面细致论证,司法机关全部采纳了辩护人所提意见,结合社区矫正调查,最终将本案定性为单位行贿罪,且对“陈某”适用缓刑。
3、“许某”行贿案。“许某”为某市知名房地产公司项目负责人,经营过程中多次行贿政府人员。律师介入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许某”在案件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而职务犯罪案件中要认定从犯非常困难,但对于本案也是最大的突破口,如能认定为从犯,就有机会降档。律师从项目的归属,犯意的提起,赃款的分配等各个细节进行剖析,最终也如愿让被告人得到从犯的认定,且适用了缓刑。客户对该案的辩护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4、“谭某”受贿案。“谭某”为某地政府重点工程办主任,收受钱款超过300万元,依法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细致阅卷并核对证据,以减轻处罚的自首情节作为突破口,最后检法均采纳辩护人意见,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刑期定格为五年六个月。贪污受贿案件中自首情节的认定是司法中颇具争议的问题,实践中辩方能对争议的自首情节成功辩护的比例不高,本案具有典型意义。
5、“吴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吴某”为某市一大型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其伙同总经理共同收受客户超1500万元行贿款。受贿行为发生时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案件审理期间为修正案实施之后,该罪名量刑档也从“五年以下”、“五年以上”修改为“三年以下”、“三年至十年”、“十年以上”,前后的刑期有变化也有重合,法律适用成为本案审查焦点。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适用更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从而作出有利认定,“吴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本案具有典型意义,法律变更频繁,也为律师的辩护带来机遇与挑战。
6、其他。某正处级干部受贿案;某正处级干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梁某”行贿、共同贪污案;某中医院科长“何某”受贿案;某银行办公室主任贪污案;民警滥用职权、引诱他人吸毒案......。
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企业内部反腐成为企业治理的重要且有效手段,随之而来是该类型犯罪的高发,企业合规为律师的辩护带来机遇与挑战。
7、“何某”职务侵占案。“何某”为某公司职员,利用虚假的票证侵占了公司财产。侦查机关是以“票据诈骗罪”立案并拘留。律师介入后,经过专业分析,成功把重罪“票据诈骗罪”辩护为“职务侵占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申请了“听证”,利用公开听证方式,助力案件成功获得不起诉结果。
8、“方某”挪用资金案。“方某”与他人合伙经营期间,挪用资金200余万。律师介入后,审阅大量案卷材料情况,认为本案应认定自首、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也获得法庭采纳并对其适用缓刑,而另一名同案被告人被判实刑。此案成功解决了存在同案人情况下怎样让法院作出有利于我方的判定。
9、其他。某科技公司经理伙同他人职务侵占案;某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某酒店经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某企业经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某银行员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三、走私案。
走私有多种类型,涉及多个罪名,不同罪名间的辩护策略有不同侧重点。沿海城市是该类案件的高发地,律师办理了多宗有成效案件。
10、“陈某”走私普通货物罪不起诉案。案件由黄埔海关侦查,陈某在网络平台购买洋酒、红酒等酒类,平台采用低报、伪报方式走私入境。律师介入后,成功让检察机关认定自首、从犯两个重要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最终获得不起诉结果。陈某为公职人员,因为获得不起诉结果,不仅免受法院审判,同时也保住了工作。律师取得本案最佳辩护效果。
11、“黄某”走私废物案。黄某为某纸业公司负责人,因提供废纸进口许可证给他人用于走私进口废纸被拘留,其公司也涉案成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象。律师介入后,分析案件的成因及获利分配,经过与检察官多轮有效沟通,最后让检察机关认为我方为从犯,结合悔罪表现,作出不起诉决定,对黄某及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
12、其他。“廖某”走私废物案、“王某”走私废物案;“梁某”走私普通货物、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杨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取保候审);“陈某”走私珍贵动物、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案(取保候审)......。
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近年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频发,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案件周期长,律师办理中要有专注力与耐心,同时也要兼顾社会效果,考验综合能力。
13、“许某”为某创投公司总经理,公司未经银监部门批准和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最终不能如期兑付而爆雷。本案案涉嫌疑人较多,“许某”背后还有股东。律师接手后,拟定了罪轻辩护思路,首先论述“许某”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把涉嫌的罪名从重罪“集资诈骗罪”中剥离;把“许某”总经理的作用进行明细化,让法庭采纳了从犯的意见,这也是本案中最难突破的关;结合自首情节,最终判处三年以下徒刑。
14、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爆雷,在全国造成影响。“陈某”为某地级市的经理,吸存金额巨大,被拘留后律师介入,以“陈某”的作用为切入点,法庭采纳了从犯的意见;自首的认定也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经过细致分析和缜密论证,法庭也认定了自首情节,“陈某”最终被判处二年以下徒刑。本案办理中律师也耐心指导“陈某”家属与被害人联系取得谅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5、其他。陈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6、“何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何某”经营企业期间为节省税务支出,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与其他公司合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何某”不但面临牢狱之灾,企业也摇摇欲坠。律师介入后,梳理了犯罪成因,指导“何某”形成良好的悔罪材料,与检察官有效沟通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政策,最终“何某”被不起诉,企业经营也转危为安。
17、“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陈某”一审被判处三年实刑,二审期间律师介入,充分利用现有司法政策,也实地走访案涉企业,搜集并形成丰富的罪轻材料,通过成功申请二审开庭及社区矫正调查,在充分与二审检察员沟通后,其同意发表缓刑意见,有了检察院的加持,结合“陈某”二审中良好悔罪表现行为,最终得以改判并适用缓刑,“陈某”免受牢狱之灾,企业得以回归正轨。
18、其他。“杜某”、“许某”、“刘某”、“颜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六、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案
19、“何某”为某知名企业老板,企业融资过程中向银行贷款两千多万元,后被银行控告存在虚假资料贷款资料及虚构资金用途最终导致坏账。“何某”被刑拘后,律师团队通过梳理众多的贷款资料及银行流水,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形成详尽的法律意见,并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与检察官进行有效的沟通,最后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何某”被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期满后案件也顺利结案,“何某”免受牢狱之灾。
20、其他。“陈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取保候审)........。
七、假冒注册商标罪
21、“黄某”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的香水瓶子,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值上亿元。律师介入后,捋清“黄某”的地位作用,并砍掉存疑的数额,结合成功申请公开听证,最终让“黄某”拿到期盼的《不起诉决定书》。
22、其他。“谭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取保候审、缓刑)......。
八、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等案
23、“周某”为酒店KTV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刑拘。办理这类案件,通常要从罪名适用上着手,组织卖淫罪起刑点为五年,第二档就是十年以上,妥妥的重罪。组织卖淫罪的重要犯罪构成要件为“管理和控制卖淫人员”,律师介入后对此进行深入剖析,最终成功扭转罪名的认定,“周某”获“介绍卖淫罪”轻判。
24、其他。“秦某”、“黄某”组织卖淫案;“胡某”介绍卖淫案(不捕后不追究刑责);“潘某”、“肖某”介绍卖淫案;“胡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取保后不追究刑责).......
九、开设赌场、赌博案
25、“陈某”被控开设赌场罪及赌博罪,律师找到案件的从轻突破点,寻找出不常规的辩护思路。如案件数罪并罚,刑期将会累加后再决定宣告刑;但如果是一罪判处有期徒刑,另一罪判处拘役刑,则合并执行有期徒刑,等于拘役被吸收掉。正是有了这一思路,律师从赌博罪的从轻情节论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对赌博罪判处拘役,而拘役刑期被开设赌场的有期徒刑刑期吸收,只需执行开设赌场的刑期。本案有典型意义,为我们辩护找到新颖的突破口。
26、其他。数十宗网络赌博、六合彩赌博等,成效显著,部分取得取保候审、缓刑、罪名变更等辩护效果。
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7、“陈某”提供银行卡给赌博人员跑分从而获取高额手续费,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以往的判例多为实刑。“陈某”年纪较轻且需抚养孩子,若判处实刑,为其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律师介入后,从“陈某”涉案的主观恶性、事中介入程度等方面与检法沟通,且促成了“陈某”与被害人达成谅解,最后“陈某”如愿适用缓行,整个家庭的重压终于得以释放。
28、“蔡某”因房子装修急需资金而被引诱网上贷款,对方声称需要用“蔡某”银行卡进行走账形成流水,以便证明其资金能力。对方实为犯罪团伙利用“蔡某”账号转移犯罪资金。“蔡某”被刑拘的“黄金30天”里,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了解透彻案情,搜集并提交“蔡某”无犯罪故意的证明材料,最终“蔡某”被认定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摆脱了嫌疑。
29、其他。田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多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
十一、污染环境案
30、“梁某”为某市政协委员及知名商人,其投资了“土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员违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后被曝光,案件在当地影响重大,案涉人员众多,“梁某”也被列为重大嫌疑人而关押。律师通过多次会见“梁某”,明晰了其在案件中的角色,律师团队通过梳理大量的银行流水,搜集了“梁某”其他正当的投资行为资料,经过律师团队内部多次研讨,形成了有理有据的法律意见,结合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侦查机关采纳了我方意见,“梁某”是纯投资行为,没有犯罪动机及具体行为表现。在经历了30天的人生至暗时刻后,“梁某”终于重获自由。
31、其他。“黄某”、“陈某”、“黄某”污染环境案......。
十二、非法采矿案
32、非法盗取海砂为黑色产业链,往往涉及资本、人力、保护伞等众多因素,罪名涵盖了非法采矿、行贿、受贿、介绍贿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律师办理了多宗该类型案件,取得认定自首、重罪变轻重、减少犯罪金额等辩护效果。
十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33、案涉多人为当地经商人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后,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而转让。由于该行为具有一定普遍性,行为人往往对此认知不足,刑事风险意识较低,案发后才知晓问题的严重性。该案一审判处实刑,律师二审介入,经过专业分析及积极的代理,不但让刑期降低,而且争取到适用缓刑。企业家惧怕失去人身自由后对企业经营的巨大影响,缓刑的适用能让企业摆脱困境。
十四、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34、“刘某”等人为年轻的毕业生,凭着知识及创业冲劲,合作开发某知名交友软件,并成立网络科技公司运营该软件。软件上线被大量以性交易为目的的人员注册,他们利用该软件议价并相约卖淫嫖娼,该软件注册用户数达400多万。侦查及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等人放任卖淫嫖娼行为,且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徒刑。本案存在大量的电子数据,律师介入后经过团队的仔细甄别,提出“扣押、封存、完整性保护等方面均违反电子数据的取证原则”,法庭采纳了意见,电子数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打掉关键证据,律师紧扣“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在线下实施了介绍卖淫的行为”,成功将本案从“介绍卖淫罪”这一重罪改成轻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期从五年以上改为二年以下。
该案办理是比较成功的,也具有典型意义。如今网络发达,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网络成为犯罪高发地,而网络经营者需在法律框架内合法经营,方能走好走远。
十五、非法经营案
35、非法兑换外汇,非法经营汽油、非法经营电子烟等行为在珠三角较为普遍,律师办理了多宗该类型案件,部分取得缓刑、取保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良好效果。
十六、故意伤害案
36、公诉机关认定“黄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依法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介入后,依法取得案发现场的监控,通过细致分析研判,形成详细的报告并提交法庭,法庭最终也认定本案中“黄某”属于防卫过当并予以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及热点,律师大胆地调查取证,最终得以还原案件真相。
37、其他。钟某故意伤害案(取保候审后不追究刑责)......。该类型案件充满挑战性,因故意伤害案件有被害方,往往与辩方形成对立,律师办理过程中不卑不亢,往往能有效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十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38、“黄某”经营连锁火锅店,所租赁的临街铺位因业主债务问题被强制执行,“黄某”担心铺位被执行后的续租问题而对法院执行行为有所抵抗,也因此触犯的刑法。本案的难点在于案涉罪名为“妨害司法”行为,司法机关一般会严格审理。律师介入后,从“黄某”处搜集并整理了大量的经营材料供检察机关审查,结合约见检察官及申请听证,有效阐述“黄某”主观恶性较低的核心观点。在听证会上,所有听证员均同意对“黄某”做不起诉处理,检察院最终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该案也有典型意义,本案律师大胆的搜证举证,充分利用约见检察官及申请公开听证的辩护权利,从而取得理想的结果。
十八、其他
陈某诈骗案(取保候审);叶某、黄某诈骗案(取保候审后不追究刑责)
黄某猥亵儿童案;何某猥亵妇女案;许某、陈某强奸案
宁某妨害公务案
胡某、老某、曾某等人贩卖毒品案;罗某运输毒品案;黄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赖某、林某涉黑诈骗、敲诈勒索案
方某、郭某交通肇事案
陈某、邓某危险驾驶案
方某、李某盗窃案
肜某抢劫案
叶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秦某虚假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