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与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当事人:余某某VS某某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余某某于2014年2月入职某某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7月至9月期间,余某某存在多次替他人虚假打考勤及让他人冒打考勤的行为。2022年9月21 日,余某某用指纹模代他人打卡时被公司查获,当场从其身上查出两枚指纹模,其本人承认自2022年7月或8月起帮余某、陈某、夏某打卡,指纹模系2022年5月从淘宝网购买设备自制。
2022年9月22日早上,余某某因不明原因受伤,公司表示待工伤认定结果出具后再处理其违纪行为。2022年11月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余某某所述受伤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022年12月1日,某某有限公司向公司工会发出《关于解除余某某劳动合同的征询函》,次日工会回复同意该处理决定。随后公司向余某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2022年8月、9月期间多次替他人打考勤卡及让他人替打考勤卡,骗取工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某某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以欺骗方式获取考勤属于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该手册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公示;《奖惩管理办法》明确“有打卡记录但未正常出勤,虚报出勤、加班初犯者,严重书面警告;累犯者(两次及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奖惩管理办法》有送达给余某某。
2022年11月,余某某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洪梅仲裁庭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22年9月工资差额2084.21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16939.64元、2022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948.8元,仲裁委裁决驳回其全部请求。余某某不服仲裁裁决,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余某某仍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焦点】
某某有限公司解除与余某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法院裁判要旨】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余某某多次替他人打卡及让他人替自己打卡,骗取工资的行为,有其签名的访谈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余某某替他人打卡及让他人替自己打卡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且扰乱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原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章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法有据,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律师评语】
本案是典型的因劳动者违反考勤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核心争议点围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展开,案件处理对类似纠纷具有参考意义: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关键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方可作为管理及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本案中,公司《员工手册》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公示,《奖惩管理办法》已送达劳动者,且明确规定“欺骗性考勤”的违纪后果,规章制度内容及制定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为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奠定基础。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或未告知劳动者,即便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二)劳动“严重违纪”的事实需有充分证据支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及行为达到“严重”标准。本案中,公司通过查获的指纹模、余某某本人签名的访谈记录、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余某某多次实施“替打卡”行为,且该行为已被行政机关认定为“骗取工资”,符合“严重违纪”的认定标准。
【结语】
对用人单位而言,需重视规章制度的“民主制定、公示告知”程序,完善考勤管理及证据留存机制,确保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劳动者而言,应遵守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需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夏新堂律师
执业证号:14419202210427803
夏新堂律师是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注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领域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卓越的执业能力。
在个人事务处理方面,夏新堂律师以其富有洞察力的分析和敏锐的解决问题能力而闻名。他致力于为个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策略,以帮助他们实现最佳的法律结果。
作为一名客户导向的律师,夏新堂律师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他善于倾听客户的需求和目标,并努力以最佳方式实现他们的目标。
除了执业工作,夏新堂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并经常参加与法律行业相关的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以不断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
作者 | 夏新堂
排版 | 黄丽莹
校对 | 王 魏
审定 | 张兴永
律聚英才 职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