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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栏 | 高温补贴二十问答
发布日期:2025-08-13 1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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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来临,高温补贴成为打工人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接下来,笔者通过20个关于高温补贴的法律知识问答,以期刷新企业老板和劳动者对高温补贴的认识。

Q

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时,因额外的劳动消耗而给予的补偿。它体现了对劳动者在特殊环境下工作的关怀与尊重。


Q

哪些单位的劳动者能享受高温津贴?

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享受高温津贴。无论是大型企业的员工,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者,都在保障范围内。



Q

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Q

室内工作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吗?

也可以。即使在室内,若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 33℃以下,室内工作者同样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Q

上夜班能领取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主要取决于工作环境温度和作业类型,与白班或夜班并无直接关联。只要夜班工作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劳动者就有权领取高温津贴。


Q

全国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样吗?

不一样。由于我国各地气候条件差异较大,高温津贴发放的时间、周期、标准并不统一。例如广东是6至10月,每人每月300元;而北京是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劳动者及企业老板需关注当地具体规定。


Q

高温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没有强制规定,但多数地区建议按月发放。按月发放能更合理地体现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每个月的额外劳动付出,也便于企业核算成本。


Q

当月离职的人员,高温津贴需要发放吗?

离职员工离职前若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其高温津贴仍应发放。这部分津贴是对其在职期间高温作业的补偿,不应因离职而被剥夺。



Q

“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 是否可发一半高温津贴?

对于这种工作场所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半露天” 工作的职工,只要符合条件,一般会全额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Q

职工当月未出勤,能否扣除相应的高温津贴?

在我国劳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从合理性判断,若职工整个月未出勤,未在高温环境劳动,不发当月高温津贴属情理之中,最好在公司考勤规章制度中进行约定。


Q

缩减工时就能不发高温津贴吗?

不能。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露天及温度高低,与劳动者露天工作时间长短无关。企业不能以缩减工时为由不发高温津贴。


Q

有岗位工资就能不发高温津贴吗?

岗位工资与高温津贴性质不同。岗位工资体现岗位的责任、劳动强度等因素,高温津贴是对高温季节职工特殊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补偿,两者不能等同或替代。


Q

六月梅雨季无高温日,高温津贴可以不发吗?

只要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即便当月无高温日,也应发放。发放条件与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无关,只看工作环境实际情况。


Q

可以按高温天气的天数支付高温津贴吗?

不可以。高温津贴发放依据是工作环境是否露天及温度状况,并非根据高温天气天数来确定。只要满足发放条件,就应足额发放。


Q

高温津贴就是防暑降温费吗?

两者不同。高温津贴是强制性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防暑降温费是职工福利,一般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企业老板要注意,不要为了体现个性,实际发放高温补贴,而在工资条约定其他名目的补贴,容易吃亏。


Q

高温津贴可以用饮料、防暑降温用品代替吗?

不行。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用品等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且防暑降温饮料和高温津贴都必须发放。



Q

因高温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Q

气温超过40度的高温天气,可以放假吗?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但不一定是放假,可以安排室内工作,室内工作者则不受此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天气及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保障劳动者安全。


Q

高温带来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由谁承担?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企业保障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责任。


Q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会怎样?

用人单位需补发高温津贴,逾期未改正的,会面临罚款。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高温津贴权益的有力维护。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权益,它关乎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体验与生活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同时积极改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在炎炎夏日里,营造一个安全、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律师简介

曹雷康律师
执业证号:14419202210583230


专注领域:法律顾问、企业合规风控、股权架构设计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


社会职务:中国首批绿色技术经纪人特邀法律讲师、湖南省星城监狱特邀法律讲师、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曹雷康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公司法领域,精研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股权架构规划与动态调整、股东权利保护与复杂争议解决(成功代理多起公司控制权、股东出资纠纷案件)、董监高权责边界及合规义务。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方面,主导并参与数百家企业的合规内控体系构建与优化,擅长合同全流程管理、劳动人事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及重大经营决策风险评估,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法律方案,显著降低客户运营风险,提升治理效能,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作者 | 曹雷康
排版 | 黄丽莹

校对 |  王  魏

审定 | 张兴永